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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案:
现场的情况是这样的:身份不明者跳车逃跑的概率很低。车上少了谁,一查就知。事实是,除丙先生、丁女士买了票没上车外,其他都没问题。那么这个身份不明者应该是列车上的某人扮演的。那么是谁扮演的呢?他又是如何消失的呢?
乙先生以前是体操运动员,很有可能通过爬车顶这种挺而走险的方法来避开监视器,自由来去特等车厢两头。但是,他练习平衡木时出过事故,并因此退役,心理上难免会存在一定的阴影。而甲女士一直待在自己房里,如此一来,就只有列车长和服务员有嫌疑了。
再回来看这两人对身份不明者的证词:列车长说看见了,服务员说没看见。有意制造身份不明者的人会在证词里否定此人的存在吗?很明显,列车长就是身份不明者。
列车长爬车顶到特等厢的另一头,避开服务员,在监视器下大摇大摆地进死者房间,再出来,跑向车尾,在监视器的死角处换装,以列车长的身份出现,假装见过不明身份者,并是发现尸体的第一人。知道了谁是身份不明者,再来看看本案中的其它疑点:1.毒杀为何不用见血封喉的氰化物?2.死者留下死亡信息时还能用的上笔和本子?待遇是不是太好了点?3.本子有被撕掉数张的样子,除了留言还有几张去哪了?4.列车长两次入死者房间干了些什么?
通过综合思考这四个疑点,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假设:凶手本没有打算立刻杀死死者,而是给他一个可以留下死亡讯息的环境,再用某种手段误导死者让死者写下错误的死亡讯息。
警察发现被遗弃于铁路边身份不明者的大衣有很奇怪的的味道,白泉雨上厕所时也闻到了XP-5号,而录口供前列车长有洗澡。很明显,列车长干了一件只有下毒者才会干的事!误导死者,用XP-5号让无法动弹的死者以为是甲女士干的(有备用钥匙的列车长要搞点XP-5号是很容易的,而“543 017”翻转过来看,就是“ShE OIL”)。
死者在被误导后,留下指证凶手的留言,怕被再回到现场的凶手发现,吞入口中。同时在本子上胡乱的留下些信息来使凶手麻痹大意,不再刻意去破坏真正的死亡留言(这是凶手没预料到的)。可能胡乱留下的信息正好和凶手有关,所以被再回到现场的凶手撕掉。
这样就能解释列车长两次入现场的理由:第1次,误导死者,打碎杯子。第2次,查看死者是否作了他所要的死亡留言,并做补救。在凶手认为死者的行为超计划时,便刺了尸体一刀扰乱视线,使本案看上去有多个凶手,并在本子上撕下数张,以表示死者留言中提到的人不只一个。
最后是下毒的方法。列车长充分利用了服务员对死者的仇恨,把有旧缺口且下了毒的杯子混进去,见到死者,恨得牙痒痒的服务员自然会送上有缺口的杯子(里面有毒)——而这正是列车长想要的结果。 知道了谁是身份不明者,再来看看本案中的其它疑点:1.毒杀为何不用见血封喉的氰化物?2.死者留下死亡信息时还能用的上笔和本子?待遇是不是太好了点?3.本子有被撕掉数张的样子,除了留言还有几张去哪了?4.列车长两次入死者房间干了些什么?
通过综合思考这四个疑点,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假设:凶手本没有打算立刻杀死死者,而是给他一个可以留下死亡讯息的环境,再用某种手段误导死者让死者写下错误的死亡讯息。
警察发现被遗弃于铁路边身份不明者的大衣有很奇怪的的味道,白泉雨上厕所时也闻到了XP-5号,而录口供前列车长有洗澡。很明显,列车长干了一件只有下毒者才会干的事!误导死者,用XP-5号让无法动弹的死者以为是甲女士干的(有备用钥匙的列车长要搞点XP-5号是很容易的,而“543 017”翻转过来看,就是“ShE OIL”)。
死者在被误导后,留下指证凶手的留言,怕被再回到现场的凶手发现,吞入口中。同时在本子上胡乱的留下些信息来使凶手麻痹大意,不再刻意去破坏真正的死亡留言(这是凶手没预料到的)。可能胡乱留下的信息正好和凶手有关,所以被再回到现场的凶手撕掉。
这样就能解释列车长两次入现场的理由:第1次,误导死者,打碎杯子。第2次,查看死者是否作了他所要的死亡留言,并做补救。在凶手认为死者的行为超计划时,便刺了尸体一刀扰乱视线,使本案看上去有多个凶手,并在本子上撕下数张,以表示死者留言中提到的人不只一个。
最后是下毒的方法。列车长充分利用了服务员对死者的仇恨,把有旧缺口且下了毒的杯子混进去,见到死者,恨得牙痒痒的服务员自然会送上有缺口的杯子(里面有毒)——而这正是列车长想要的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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