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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普及知识] 地府审案(阴律严明,判决公正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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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4-7-18 09:28:00 | 只看该作者

第九回:斤两贪图营暴利放高利贷吸民膏
本堂司礼神登台
【圣示】:稍后冥府第七殿,将在本堂设临时阴堂审案,盼诸生排班候驾,不得失仪。冥府第七殿牛马将军到
【诗曰】:今夜随主公将假贵堂设临时阴堂审案。冥府第七殿文武判官齐到
【诗曰】:今宵随驾到鸾门。主上亲临审罪魂。劝尔世人应了悟。阴司刑法苦难言。
【圣示】:今夜随主公到鸾堂,假设临时阴堂审案,众鬼役,排班接驾。
冥府第七殿泰山王到
【诗曰】:良辰奉旨到凡尘。审判罪魂劝世人。天理昭昭明似镜。森严阴律法无亲。
【圣示】:今夜审案,命牛马将军传令各鬼役,各司其事,不得扰乱良民,请贵堂福神代罪魂执笔,命牛马将军将罪魂带到。
牛马将军曰:领令!…禀主公已将罪魂带至案前,打鼓升堂。
【王曰】:案前罪魂,系何地方人氏,住在何处,从实招来。
【魂曰】:禀王爷,魂是台北万华人氏,家有一妻二妾,子女共五人。
【王曰】:罪魂,你被带到本殿,知道身犯何罪吗?
【魂曰】:我在卅四岁那年,身患恶癅而亡,被带至阴府,不知身犯何罪?
【王曰】:奸恶之徒就是很会狡辩,明知自己犯罪累累,更不知醒悟,逞口舌之能,并连你自己的姓氏,都还没报上来,就可知罪恶于一般。
【魂曰】:魂在世,只是一个殷实的商人,规规矩矩,并没有犯下重罪,至于罪魂的姓氏,因一时疏忽而忘了,请王爷息怒,罪魂姓何名歪。
【王曰】:真是气人,还再狡辩,命文判官将何魂罪行宣读之。
文判曰:何魂在世之时,在商业上:不遵守商业道德,偷厅减两,欺骗童叟而且取得暴利后,还敢放高利贷,使得他人家破人亡。
【王曰】:罪魂你现在可知罪?
【魂曰】:这完全是冤枉的,因在世时,一向不昧良心,安份守己的作生意,这可能阴簿及有关稽查神祗记录有误,栽在我头上。
王怒曰:何歪啊!你实在正不了了,明明罪证如山,还不加以承认,如本王不用大刑,恐怕不会觉悟,命牛马将军传执刑的鬼役,将何魂拉出堂外,重重打二十大板,决不可轻饶,但希注意不得惊扰阳民。
牛马将军曰:领令!…禀主公,已行刑完毕,罪刑太重,罪魂无法忍受已晕了过去。
【王曰】:赐还魂水。
牛马将军曰:领令,罪魂已醒。
【魂曰】:唉喔!痛死我了,如果不招认,恐怕还有罪受。
【王曰】:现在你认也不认?
【魂曰】:我现在不敢再隐瞒,在阳世时二十几岁起就经营米商,因一时胡涂,每每在买进农民的稻米在秤上作了手脚,使农民吃大亏,辗成白米后贩卖,再偷斤减两,卖给用户,其中获得不少暴利,同时将所得的不法之财,放高利贷,再从中取利,虽官方不能加以治罪,使得我今日,无法翻身。
【王曰】:命文判查察阴司簿,是否符合。
文判曰:大致符合,还有一段更深之罪,闭囗不言,罪魂在放高利贷时,会因所取利息太高致使向他借钱的蓝氏,因陷入困镜,变卖子女抵帐,家破人亡,实在可恶了。
【王曰】:歪就是歪,深罪不提,轻罪明讠,难道就无王法来治你吗?
【魂曰】:我知道借钱给蓝氏,但并不知其下段情,这罪要加在我身上,实在太不公平。
【王曰】:这也难怪,连世人也是一样,后段所影响的罪刑,以为不是自己的劣迹,其实这完全错了,凡事出必有其因,无因怎会导致后果,此罪再加在你头上,决无宽情,你服还是不服。
【魂曰】:现在我完全认罪。
【王曰】:吾判你在本殿服刑一百二十年,刑完再转十殿定夺,今夜审案,命文判官将全案呈报南天,众鬼役准备排班回阴,可吾回。

第十回:屈打成招冤入狱贪赃枉法判严刑
本堂司礼神登台

【圣示】:今夜冥府第九殿平等王,将假本堂审案,诸生排班候驾,不得失仪,可吾退。冥府第九殿牛马将军到话曰:王爷驾临,命众鬼役排班候驾。冥府第九殿文武判官到
【诗曰】:世人善恶不分明。埋没良心怒玉京。今夜随王临圣地。审魂判罪劝苍生。
冥府第九殿平等王到
【诗曰】:世风日下叹如何。道德沦亡犯太多。阴律森严皆秉正。害人性命罪加科。
【圣示】:今夜假明正堂审案,命众鬼役各司其事,请贵堂福神代魂执笔,命牛马将军打鼓升堂。
牛马将军曰:领令!打鼓升堂,将罪魂押上来。
【王曰】:犯魂何地人氏、职业,速报上来。
【魂曰】:罪魂生前住台北城内,系台北城衙门师爷,姓江名浩。
【王曰】:犯魂你可知罪。
【魂曰】:犯魂是衙门师爷,替县太爷办事,忠心耿耿,不知身犯何罪,罪犯何条?
【王曰】:命文判将江魂,所犯罪行宣读。
文判曰:领令…江魂在县衙任内,知法犯法,贪赃污渎,并不能守住廉节,同时害人入狱,置人于死地。
【魂曰】:冤枉,罪魂怎会知法而犯法呢?请王爷明察。
【王曰】:犯魂你所犯之罪行,都有日夜神及三尸神查报天庭,且阴司簿都记载得很详细,难道误栽于你吗?命鬼役将罪魂以挟指刑之。
鬼役曰:领令…已将罪魂执刑完毕,但犯魂难受挟指之刑,已晕了过去。
【王曰】:赐泼还魂水。
【魂曰】:大王饶命,魂已愿招,不要再动刑!
【王曰】:速将己身之罪,详实招来,不得有所隐瞒,否则本王判你较重之刑。
【魂曰】:罪魂住台北城内,邻居有何氏及李氏都是经营金铺为业,而且交往亦甚密,但何氏为人较忠厚老实,年纪较长,经营金铺生意与隆,李氏生性较奸滑,不踏实地,投机取巧,城内衙坊均悉,故其金铺生意,门可罗雀,一日不如一日,负债累累。于庚午年四月廿五日到衙门报案称曰:他所开的金舗,遗失黄金五条,总计五十两。因而衙府受理审查,当天晚上,李氏到罪魂家里,并致瞺黄金一条,要我在县尊面前诬頼何氏偷其黄金,事成之后再另瞺黄金廿两,作为谢礼,魂因一时贪图黄金之利,故意在县太爷面前进言曰:李氏所失之黄金,何氏嫌疑颇重,伙县太爷并不查察即将何氏捕捉到案,但何氏为人忠厚,绝不承认,县尊只好将何氏毒打,致而屈打成招,画押定案入狱。那知定狱后,即将何氏金舗查封,何氏在狱中闻悉,加之本身年迈,身体十分虚弱,气愤而死于狱中矣。后来罪魂因昧此良心栽赃于何氏,又致他于死地,每日心神不宁,晚间又常见到何氏阴魂索命,因此患病而死,以上都是犯魂之罪,请王爷明察,格外施恩。
【王曰】:命文判与阴司簿对照,是否相符?
文判曰:领令…禀王爷完全无讹。
【王曰】:江魂知法犯法,且本身是县衙师爷,罪加一等,吾判禁车裂分尸地狱廿五年,同时歪曲事实,害人入狱致人于死地判禁刺腑铜蛇钻身地狱十年,吾今夜审判此事例,希今世人为官者特别加以注意,审案时不但要明察,而且疏忽不得,否则身入冥府,罪可难逃,命文判将今夜审理案卷呈报南天,且命鬼役排班回冥府,可吾退。

幽冥教主地藏王菩萨降

世道人心,日趋没落,人心险恶,层层陷落,难以收拾,更有甚者,不信地府之设,肆无惮忌,为所欲为,使人见之,更加心寒,故上天有镒于此,开着地府审案乙书,欲挽回人心于万一,警惕世人在动念之间,有所警戒,步入正途,南天武庙明正堂擭此重责,期期扶鸾著作此书,更有劳地府十殿王君,临堂著述审案,倍加辛劳,代天宣化,醒悟世人,功不可没也。
地府审案乙书,付梓之初,盼世人把握住时机,尽己之能力,出资广为宣化,所造之功,比其他善书倍加,因此书审案之初,有其特别的意义在,欲加速各项罪愆审理完成,故希阅者也能深切体悟,三期收圆之时机已近了,世人能切切苏醒,警而惕之。
吾职司地府教主,眼见地府,迷途广众,忧心如焚,如不能处心积虑,设法渡之,于心何忍也。盼望世人,能体悟吾之心意,分担一小部份,个个从善入精修,同登康壮之道途。
幽冥教主地藏王菩萨跋于南天直辖武庙明正堂天运丑年正月廿六日


(地府审案全书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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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7-18 09:31:24 | 只看该作者

涨知识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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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7-18 17:54:24 | 只看该作者
好长的帖子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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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7-19 05:14:27 | 只看该作者
看的眼睛疼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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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8-1 09:49:10 | 只看该作者
学习中!!!!!!!!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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