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段时间喜欢看清宫秘史,发现古代对于命案的判决要比现在合理!现在人犯了命案,最开始,公安机关抓获,送到看守所,接着检察院提审,最后法院判死刑!
古代犯命案,一开始,县令开堂审案,接着交知府审,再接着交巡抚审案,巡抚审完发给另几个县令复审,也叫三堂会审!后交刑部复核交皇帝御批,最后秋后行刑!
有一句话叫有比较才有鉴别,第一点,过去古代死刑案最终是要到皇帝那里的,现在呢?枪毙一个人,在地方上都ok了,根本不用上到中央!第二点,现在犯案只有3个环节,公安机关到检察院再到法院就可以了!如果其中一个环节出错,可能就会造成冤案!如果其中一个部门被买通,也会造成冤案,山高皇帝远的,地方部门权利又这么大,贪官又这么多。。。。。古代如果造成冤案,可以一直上告,就算是案子上交到刑部了,也可以上京告御状,又叫京控。现在呢?如果出现冤案,上访都没人管!所以说古代的刑法要比现在严谨些!这只是个人的一点心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