笑笑笑笑笑笑 发表于 2015-6-1 19:57:40

莫问天机 发表于 2015-6-1 16:00
有可能哦,化外蛮夷就没有干不出来的事

呃~~~这个这个,聊斋里也是有犬交的

莫问天机 发表于 2015-6-2 09:13:44

笑笑笑笑笑笑 发表于 2015-6-1 19:57
呃~~~这个这个,聊斋里也是有犬交的

这你都知道啊!貌似不清楚

宝宝 发表于 2015-6-3 13:59:39

是谁干的?

笑笑笑笑笑笑 发表于 2015-6-3 16:49:45

莫问天机 发表于 2015-6-2 09:13
这你都知道啊!貌似不清楚

犬奸

青州贾某,客于外,恒经岁不归。家畜一白大,妻引与交,犬习为常。 一日,夫至,与妻共卧。犬突入,登榻,啮贾人竟死。后里舍稍闻之,共为 不平,鸣于官。官械妇,妇不肯伏,收之。命缚犬来,始取妇出。 犬忽见妇,直前碎衣作交状。妇始无词。使两役解部院,一解人而一解犬。 有欲观其合者,共敛钱赂役,役乃牵聚今交。所止处,观者常数百人,役以 此网利焉。后人犬俱寸碟以死。呜呼!天地之大,真无所不有矣。然人面而 兽交者,独一妇也乎哉?

异史氏为之判曰:“会于濮上,古所交讥;约于桑中,人且不齿。乃 某者,不堪雌守之苦,浪思苟合之欢。夜叉伏床,竟是家中牝兽;捷卿入 窦,遂为被底情郎。云雨台前,乱摇续貂之尾;温柔乡里, 频款曳象之腰。锐锥处于皮囊,一纵股而脱颖;留情结于镞项, 甫饮羽而生根。忽思异类之交,真属匪夷之想。龙吠奸而为奸, 妒残凶杀,律难治以萧曹;人非兽而实兽,奸秽淫腥,肉不食于豺虎。 呜呼!人奸杀,则拟女以剐;至于狗奸杀,阳世遂无其刑。人不良,则 罚人作犬;至于犬不良,阴曹应穷于法。宜支解以追魂魄,请押赴以问 阎罗。”

莫问天机 发表于 2015-6-3 18:06:06

笑笑笑笑笑笑 发表于 2015-6-3 16:49
犬奸

青州贾某,客于外,恒经岁不归。家畜一白大,妻引与交,犬习为常。 一日,夫至,与妻共卧。犬突 ...

感谢lz分享,长知识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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